N栏目主持 廖庆升
陈桂(化名)在一家曾被评为福州市十佳物业的公司上班,但这家公司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能产生超越朋友的情感。很“不幸”,陈桂违反了这条规定,和刚跳槽过来的部门经理恋爱了。
为了不给彼此造成麻烦,双方决定不将恋情对外公布。对于陈桂来说,地下恋情不容易,她准备向公司提意见,希望能改变这条不近人情的规定。
“在部门经理猛烈追求下,我们悄悄恋上。”
今年3月底,陈桂所在部门来了一位新经理,是从另一家物业跳槽过来的。新经理也姓陈,他给陈桂留下的第一印象是蛮幽默的。随着接触的增多,她发现新经理很有工作能力,“物业公司最怕的就是处理业主的投诉,以前曾遇到一位难缠的业主,头疼了好几天。不过,新经理来了之后,很老到地处理了几起投诉,我们都很佩服。”除了工作,只要有机会,新经理就会组织大家参加集体活动,例如一起吃饭、K歌等等。
刚开始,陈桂也只是觉得对方能力不错,还谈不上喜欢,“是他追我的,也不知道我身上什么地方吸引了他。”刚开始,陈桂拒绝了,“我刚毕业一年多,不着急谈恋爱,而且公司也有规定,员工之间不能谈恋爱。”不过,在经理不公开、但很猛烈的追求下,陈桂“屈服”了,“今年6月初,我们俩确定了关系。”陈桂说,之后她就喊经理大陈。
“公司老有人给他介绍对象,恨得我直咬牙!”
虽然恋上了,不过大小陈都没敢公开,因为陈桂知道,一旦公开,其中一人肯定就要离职。不过,地下恋情谈起来并不容易。
“大家听说没有,办公室大姐又给经理介绍对象了。”过完中秋的第二天,有同事就在办公室里大声说,很快,大家叽叽喳喳议论开了。为了不露馅,陈桂也“积极”地八卦,“可我内心恨得直咬牙!”陈桂说,大多时候,大陈会把相亲推掉,但实在推不掉也得去应付一下,“每次他‘相亲’回来,我都会和他冷战几天”。因为同事们都认为大陈没对象,偶尔也会“调戏”下他。每当看到女同事和自己的男友打情骂俏,陈桂都会沉下脸,但又不能表现出来。
虽然恋得很辛苦,不过陈桂表示会坚持下去,既然付出了,就要想办法走下去。她也明白公司的规定本意是好的,“就是太不近人情,如果我们的能力都很强,非得走掉一个,不也是公司的损失?”陈桂目前的想法是,寻找时机向公司提出修改这项规定,“相信明智的老总会采纳我的意见。”陈桂乐观地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