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阳
本报讯 “我去银行交水费,结果发现水费涨价了。”昨天,福州市民蔡先生致电本报968111热线如此说道。记者从福州市自来水公司了解到,9月1日起,福州市民用自来水价格统一上调0.3元/吨。
记者从市自来水公司了解到,民用自来水的价格统一调整后,已经实现“一户一表”的用户按照阶梯式水价收费,每月0~18吨的水费(含排污费)为2.55元/吨,19~25吨的水费(含排污费)为3.4元/吨,25吨以上的水费(含排污费)为4.25元/吨。而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用户,其水费(含排污费)为2.55元/吨,在6月至10月之间的收费标准为季节性加价后的2.89元/吨(含排污费)。
据悉,福州市此次调整水价,是根据去年出台的福州市城区自来水价格结构性调整方案。按照方案,去年9月1日开始,福州市抄表的民用自来水价格涨价0.2元/吨。1年期满、抄表收费到户工作基本完成后,即2011年9月再上调0.3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