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张海英
清华大学法学院行政法研究生李燕想写一篇论文,从5月开始向14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副部长(副主任)的职能分工情况,遭到三部委拒绝。最近李燕对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及科技部提起行政诉讼。记者联系三部委,三部委均称不知成被告一事。(见本报今日A33版)
2008年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毫无疑问,以上三部委副部长分工情况属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而没有公开已是失职,再面对公民的申请岂能拒绝了事?
国土部称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然而其官网上只有各副部长的履历,并没有分工职责,明明没有,偏让公民去查询,这是什么意思?教育部称这属内部管理信息,与李燕的特殊需要无关。这回应难以服人,副部长分工信息与公众利益相关,怎能称为“内部管理信息”?科技部门则称部长的分工随工作发展和领导职务变化不断调整。这同样不能成为拒绝公开的理由,网络时代随时更新信息已不是难事。
在我看来,相关部委之所以拒绝李燕的申请,在于特权思想,即认为副部长分工信息只能内部人知道,公众无权过问。他们忘了,同样是中央部委,不少部门就做得很好,比如国家发改委把每名副主任的分工写得清清楚楚,负责什么、分管什么、联系什么以及兼任职务都详细在官网公开,便于公众查询。更进一步说,国务院副总理的分工信息都很透明,向全国公众公开,三部委副部长分工咋就不能公开?
据悉,最高法最近规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5类案件法院须受理。但愿“清华较真女”起诉三部委能有好结果,树立公众在政府信息知情权方面的一个典范。
当然,公开副部长分工还是要靠制度约束与自觉性,不能总靠公民起诉倒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