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位于福州六一北路新闻中心附近的某连锁水饺馆,向顾客收取所谓的“环保服务费”,晋安工商局火车站工商所对其叫停,并责令经营者进行整改,停止违法收费行为。昨日,晋安工商执法人员发现,该连锁水饺馆并未进行整改,遂予以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发现,该水饺馆店内桌牌下方用繁体字印着“友情提示:响应环保,爱护地球,本餐厅为无烟餐厅,全面禁烟,在本店消费,每人需另加2元环保服务费……”消费者陈先生觉得这里有问题,于是拨打12315举报。
经火车站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该水饺馆内的“友情提示”属霸王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遇到类似的霸王条款,应当拒绝支付,并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林可张莉阮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