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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商铺被改造消费者获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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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1年9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刚买的商铺被改造消费者获赔百万

 

N本报记者 林可 通讯员 杨锋 范文彬

本报讯 日前,宁德市东侨区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购买商铺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0万元。据悉,这是宁德市个人获得赔偿数额最大的一例。

刚刚买到手的商铺,却发现已被之前的租赁户改造过,无法恢复图纸原样。近日,宁德市民陈小姐愤而向宁德市东侨区工商局投诉。据陈女士称,今年7月1日,她与宁德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位于市区的2幢面积为1577.54平方米的商铺,总价18614972元,约定于8月30日前交付全款并交房,至今陈女士已付1500万元。

就在交房时,陈女士却发现,其所购买的店面因之前租赁户的改造行为,2幢商铺的卫生间和天井已经无法恢复图纸原样,陈女士非常不满,于是到东侨工商局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投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该房地产公司赔偿损失。

该房地产公司承认,由于自身原因无法恢复卫生间和天井原样,在工商人员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各让一步,该房地产公司承诺,归还陈女士150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100万元损失,10天内将款项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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