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组织的社会管理能力,荔城区着力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做到以“事业留人”、“待遇留人”。
据介绍,荔城区出台《村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将全区在职的858名村(居)干部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其中,现任村(居)主干的养老保险缴费办法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6%,个人缴费8%,其余的18%由区财政“埋单”。其他现任村居干部以新农保方式参保,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区财政给予最高1200元的补贴。截至目前,该区共投入2200多万元用于村(居)两委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资补贴。
与此同时,该区还把村(居)干部养老保险与考评机制挂钩,如村(居)干部年度考评为不称职的,取消区财政对其下一年度缴费的补贴,并根据考评结果,对村(居)干部进行绩效补贴,每人每年最高可补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