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本报讯 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孩在福州一户人家做保姆,连续两次偷走雇主的钱财。雇主发现后,这名保姆求饶,便原谅了她。不料,这名保姆很快又溜进雇主的卧室偷走一个钱包,里面的财物近万元。雇主忍无可忍,报警叫警察抓住了她。近日,鼓楼区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其盗窃财物价值达1.1万余元,判处该保姆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以来,福州发生多起保姆趁雇主不在家偷雇主钱财的案子,本报曾多次报道。保姆盗窃雇主家财,家政公司该不该负责?这个问题在法律界存在争议。许多市民希望,公安部门应介入保姆的审核把关。
一偷再偷雇主忍无可忍
家住福州鼓楼区河边路一小区的林先生请了一名25岁的年轻保姆小黄。今年3月中旬,林先生发现衣服口袋里一张1000元港币不见了,他四处寻找没找到,就问保姆小黄看到没有。小黄一开始支支吾吾的,后来承认在帮他洗衣服的时候,从口袋里搜出那张1000元的港币,就帮他拿起来了。小黄把这钱还给了林先生,林先生也没在意,认为小黄可能是忘记把钱给他了。
过了两个星期,林先生发现放在客厅沙发上的钱包里的钱少了,1900元人民币和300美元不见了。他回想起曾看到小黄动过这个钱包,就叫小黄把钱拿出来,不然就报警。小黄苦苦哀求,说她缺钱,见财起意,如果警察抓了她,她这辈子就完了。林先生心软了,见小黄态度诚恳,钱也归还了,又原谅了她。
过了不久,小黄又偷走林先生老婆放在主卧室内一个钱包,内有人民币2500元和港币5200元,以及价值5179.40元人民币的购物卡6张和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等物,还盗走林先生放在客厅的一部手机。
忍无可忍的林先生这次选择了报警。
谁该为“问题保姆”负责?
从家政服务公司请来保姆,保姆偷雇主钱财,家政服务公司要为保姆造成的损失负责吗?这个问题在法律界存在争议。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对保姆偷雇主钱财的事,无论是民政部门,还是劳动监察部门,都无法直接处理。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的是中介服务,保姆并非其雇员,两者不存在劳动关系,雇佣方是家庭而非家政公司。所以,保姆如果做出损害雇主行为的事,并非其在家政服务公司的职务行为,而是其个人行为,家政公司通常不承担责任,雇主只能追究保姆的个人责任。而且,目前大多数家政服务合同,都未明确保姆损害雇主权益该由谁承担责任。
另一些法律专家则提出不同看法。一位处理民事官司的资深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所以,家政服务合同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畴,家政服务公司应当承担保障雇主人身、财产安全的担保义务。
市民建议公安介入保姆审核
这起案件并非个例,今年以来福州市频频发生保姆盗窃雇主钱财的事。
有关人士指出,目前许多小的家政公司或保姆站的保姆来源不多,招聘门槛很低,保姆素质参差不齐。很多家政公司就是让保姆填个表,写明姓名身份和地址,顶多复印一下身份证就可以了。由于把关的松懈,造成一些不法分子混进保姆队伍,败坏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一些家政服务公司称,现在保姆不多,而需求又很多,他们如果对保姆招收的条件设定得过高,要求过于苛刻,规矩太多,很多保姆就会跑到其他家政公司去。由于近年来一直出现“保姆荒”,保姆很紧俏,为了企业生存,大多数家政公司设定的门槛都不会太高。
一些雇主表示,媒体报道中,保姆盗窃顾客钱财屡屡发生,也到了非严管不可的状态。他们建议应由公安机关介入该行业的监管,对保姆的身份姓名进行联网核实,可以让雇主清楚保姆的家庭情况,有无案底,这样才有利于让雇主找到让人放心的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