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机制建设成效初显。截至目前,福建省共有72个基层法院成立59个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37个巡回审判点,集立案、诉讼保全、调解、审判、督促执行等职能于一体,以常驻交警部门或者定期巡回模式开展工作。福州、厦门、宁德等地法院还将保险公司纳入司法程序,并与保险公司、医疗机构达成由保险公司预付交强险款项,医疗机构及时救治和提供医疗费清单等事项的合意,实现了司法和行政机关良性互动,保险公司、医疗机构密切配合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处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