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福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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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0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孩子在小区里上幼儿园
家长接送不停车也要收费
N本报记者 蔡镇金
 

本报讯 福州市民郑女士的孩子在台江区状元街汇福花园小区就读幼儿园。两年来,接送小孩进出该小区都没什么事。不过,昨日在送孩子上学时,她却被告知以后骑电动车进入小区要收费,包月10元,不包月的话,每次进出要0.5元。

郑女士感到不理解,她认为,如果是停放在小区超过时间的,那收费可以理解,而接送小孩的,转头就走的,凭什么收取停车费。“没听过有小区向小区幼儿园小孩家长收取停车费的,我小孩在那里已经上了两年了,之前都好好的,为什么现在突然就要求收费。”

昨日16时30分许,该幼儿园放学,记者采访了部分来小区接孩子的家长。一位家长说还没听说这种进小区接送小孩也收费的事情,现在也还没交钱办卡。而一位已经交钱办卡的家长说,交钱很不情愿,是来接送小孩的,又不是来停车的,干吗收钱。

对此,汇福花园小区物业负责人时主任向记者解释,目前汇福花园小区的业主大部分都已经办理了电动车进出卡,而为了统一、方便管理幼儿园孩子家长的电动车,从10月3日起,开始向那些骑电动车接送孩子的家长收费,办卡包月的每月10元,若不包月,临时进出一次收取0.5元。

据时主任介绍,因为汇福花园小区毗邻大利嘉城,外来进出人员复杂,之前也出现过不少电动车丢失的情况,现在办卡之后,情况明显改观。据了解,该幼儿园共有小孩100多个,目前已办理的家长有10多个,但部分家长表示拒绝缴交。

对这种进入小区马上离开的电动车收费是否合理,福州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价局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物业可以收取,但收费标准为临时进出每次0.3元,而不是0.5元,而包月停车的确为每辆车收费10元。福州部分小区有的规定进入小区某个时间长度以内的,可以免费,但这可以由物业自己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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