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美妹
本报讯 今年1月,四川省古蔺县的郑某得知自己的表弟陈某与杨某发生纠纷,并表示愿意帮他出气。半夜,郑某同朋友王某各持一把砍刀,来到荔城区黄石镇某鞋厂边,其表弟陈某从人群中指出杨某。二人随后尾随杨某至七境小区一条小巷内,而杨某一点都未察觉。见时机成熟,郑某和王某冲上去对着杨某就是一顿乱砍。倒地的杨某手机滑落出来,郑某乘机拿走手机,并从杨某身上搜走40元。2011年7月23日,郑某被逮捕。
昨日记者获悉,荔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此案,郑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