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大泽 通讯员 鼓西综
本报讯前天,福州鼓西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店主发现员工“蹭”了大量的客户积分后,认为员工涉嫌违法。
福州杨桥路一家店铺的老板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店为了促销举行购物积分活动,在该店消费的顾客可以兑换积分并存入积分卡。员工汪某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一张积分卡,在销售商品时将顾客的积分计入自己卡中,很快便累积到3万分,按照规定可兑换800元现金。汪某称,她向每个顾客都说明了情况,当顾客表明不需要积分时,她才将积分计到自己卡中,而且其中大部分积分是顾客自愿送给她的。王女士则认为,汪某并没有在该店消费过,所以积分都是其他顾客的,不予兑换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