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朱风华
本报讯 莆田涵江区的李某于2002年酒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之后一直潜逃在外。江口边防所民警通过走访和外围调查得知李某已逃往外省,李某的母亲称9年以来因与被害人家属一直未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而为难。该所领导先后十余次带领责任区民警走访双方当事人家属,协商该案的民事赔偿事宜。近日,双方当事人家属终于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协议,由犯罪嫌疑人李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现金3万元人民币。李某也放下包袱,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