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洪德木 通讯员 蔡国宾 陈如晶
本报讯 犯罪嫌疑人姚某平日游手好闲,2011年8月的某天,姚某向家里人要钱无果,遂骑电动车到街上寻找可以下手的东西。当他骑车经过某汽车修理店门口时,看到一辆黑色电动车无人看管,于是他将自己的车停在一旁,用自己的车钥匙撬开该电动车的钥匙孔,打开电动车的电源,将电动车开走并停放在一个戏台附近。而后他走路返回修理店门口,准备将自己的电动车开走,不料被早已看过监控录像、事先守候在那里的公安联防队员现场抓获。近日,莆田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姚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