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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1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给一个“诚信牌” 要收费千元

 

N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本报讯 “我一天之内收到了两个牌匾,一起寄来的单子还有银行账号。”福安一金店上周末遇到这种情况后,急忙向福建宝协求助。

福安这家金店的老板说,他们5日同时收到两面牌匾,同时通过快递寄来的还有一张单子,上面写着银行账户以及广告费金额。其中一面牌匾是福建省某杂志社颁发的“福建省诚信兴商倡导单位”,“广告费”是1200元;另一面是某评价协会颁发的“福建省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无投诉单位”,“广告费”是1500元。快递来的单子上写着,需要汇款的广告费,是牌匾颁发单位对外公布获牌单位的广告费用。

让金店老板感到诧异的是,他们只是福建宝协的会员单位,平时与该杂志社和其他协会没有打过交道,突然在一天之内收到两块牌匾,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投诉到福建宝协。福建宝协随后咨询了福建省民间社团管理局,得知会员单位可以自愿参加协会(作为会员单位参加)经过民政部门备案的评比活动,但相关协会不得收费或变相收费(如广告费等);此外任何民间社团组织不得超越该社团《章程》的活动范围,也就是说只要福安的金店不是该会员单位,协会就不能向其发放牌匾,更不能向其收费。

记者了解到,民间机构向珠宝店寄牌匾并收取费用的情况并不少见。在市场竞争中,一些中小企业希望走捷径提升知名度,这就被一些民间机构钻了空子。一些不规范的民间机构,花费几十元制作一面牌匾,然后寄给目标企业,只要碰到想投机取巧的企业主,这些民间机构就能赚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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