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林凤忠
本报讯 2010年在四川省中江县代某海的投资下,荔城区黄石镇沙堤村张某武以代某海的名义进行工商登记,开办了一鞋面加工厂,并雇佣代某海负责管理。2010年5月,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两人在该鞋面加工厂中生产了假冒品牌鞋共2964双,品牌商标的鞋面1504双。
2010年6月23日,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莆田市荔城区工商局联合执法时,这些假冒品牌鞋以及鞋面被查获,这些产品价值超过14万元。经过核查,这批货中,6月12日、18日,张某武以每双40元和50元的价格各卖掉5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