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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征地或按侵财罪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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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征地或按侵财罪追责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称,征地造成大量“伪城市化”农民
 

N新华

本报讯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22日表示,土地政策、土地立法重点要转向减少耕地过多过快流失,转向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为便于认定和实际操作,对非法征地给被征地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考虑按照侵犯财产罪来认定,追究相应刑责并要求赔偿。

甘藏春说,被征地农民安置,应在征地成本中加大。我国征地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农地城镇化过程中造成农民城市化进程滞后,造成大量“伪城市化”农民。现在进行人口统计,居住半年以上即按城市人口统计,事实上没有享受市民待遇。因此最大问题是下定决心,将被征地农民城市化作为改革重点。究竟提高多大幅度,要有关部门进行测算。

甘藏春还表示,目前非法征地往往涉及多种责任,既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有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虽有非法征地罪规定,但因为对该罪的确定有一个营私舞弊的前置条件,实践中基本上没有人因此追究刑事责任。为便于认定和实际操作,对于非法征地给被征地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考虑按照侵犯财产罪来认定,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从而形成更直接有效的法律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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