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2日下午,上海“11·15”大火部分灾民状告上海市政府的两起案件,在上海市第二中院开庭审判。法官当庭宣判,驳回21位灾民代表的相关要求。当天开庭的两个案件,第一个是灾民申请公开大火案总共收到多少善款以及发放情况信息,上海市政府拒绝公开,认为不是其职责和权限范围。第二个是灾民申请公开上海市大火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文和名单,上海市政府也拒绝公开,认为是党委文件不予公开。灾民代表在申请受挫后,将上海市政府告上法庭。
灾民代理律师袁裕来认为,上海市政府的答复理由无法成立,“善后小组应该公开相关信息,由于善后小组是被告上海市政府组建的临时机构,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应由被告承担。”对此,上海市政府代理律师称,大火善款是由相关善款单位发放的,因此善款的相关信息政府部门并不了解,也无公开相关信息的责任和权限。(羊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