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亚琼
本报讯 莆田涵江区交警大队决定11月2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涵江区教育局表示将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整治校车违法行为的工作方案。
专项整治的主要工作是: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对车辆没有进行校车登记、没有粘贴校车标志而接送学生的,一律停运,并通报教育部门处理;对校车驾驶人不具备驾驶校车资格的,一律停运,通报教育部门进行处理;开展打击“黑校车”治理活动,严禁拼装车、低速汽车、农用车、报废车搭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