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志宏 通讯员 李文福
本报讯称要在福安投资快递生意,并说服他人投资了30多万元;过了不久,又称在投资造船,要再投资100万元,可等钱到账后,就一直回避投资人。近日,这名涉嫌合同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民警的动员下,主动到福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据了解,刘某是30岁的女子,颇有几分姿色,2007年4月,刘某在上海认识了台湾的潘先生,刘某称要在福安投资快递生意,并说服潘先生投资了30多万元。到7月底,刘某又称在福安投资造船可赚钱,要潘先生投资100万元。潘先生汇入80万元,并交代从快递生意中取20万元,凑齐100万元作为投资款。而后潘先生到福安,刘某拿出签有“刘某生”名字的买卖船舶的股东出资合同让潘先生签,待船改装完成,潘先生多次催款,刘某均回避。
警方查明,该合同上“刘某生”名字并非刘某生所签。犯罪嫌疑人刘某到案后,对其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