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戴艳芳 庄丽霞
本报讯 今年10月4日,朱某在一家普通酒店陪酒唱歌,发现一名男子的手提包也放在一起,一时起了贪念,趁其喝酒不注意时,将手提包装在自己的背包中带走。
回到宿舍后,朱某急忙将手提包中的5000多元现金拿出,并把手提包连同其他银行卡、身份证等一起从窗外丢出。谁想,不久后就有人突然敲门。原来,那名男子发现手提包不见了,就报请酒店保安调看监控录像,锁定了先离开的朱某有很大作案嫌疑。经酒店保安一番查找,在垃圾桶中发现了现金,并在楼下找到了手提包和银行卡等物品。案发后,经鉴定,被盗的手提包价值为人民币1300元。记者昨日从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涉嫌盗窃罪的朱某近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