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我省启动2011年度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申报。省经贸委近日联合省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发出通知,各县(市、区)金融机构(含县级法人机构)可于2012年1月3日前向所在地经贸部门提出风险补偿资金申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