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莆田市国税局日前发出关于普通发票换版的公告,今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应持结存空白旧版普通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作剪角作废处理,并将已使用未验旧的旧版发票作验旧核销。从2012年1月1日起,旧版普通发票一律停止开具。
根据部署,莆田市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普通发票,至2011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新版、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从2012年1月1日起,旧版发票不再使用。旧式发票专用章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广大纳税人要尽快到有资质的图章刻制单位刻制新式发票专用章。
据介绍,此次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全国统一实施的普通发票改革举措。简并统一后的普通发票将更加方便纳税人使用,为下一步推行普通发票网络开具,搭建普通发票信息采集、查询平台,全面提升普通发票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有效遏制虚假普通发票,营造公平税收环境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新版普通发票按填开方式、发票联次、成品规格等分为5类17种版面。新版发票取消万元版及万元以上版手工发票,需万元版及万元以上版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申请领购通用机打发票。符合企业衔头发票印制行政许可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选择申请印制使用新版企业衔头发票。
据悉,为了方便持票者对发票真伪的初步辨别,新版普通发票的防伪专用纸在保留原有“SW”菱形图案外,增加了“福建国税”字样的区域防伪标志,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不再使用红色荧光防伪油墨,全部使用普通红色油墨印制。同时,采用电子编码防伪技术,可通过专用识别器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