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本报讯 一方面是车主市区停车难,另一方面是政府花钱兴建的停车场却遭受冷遇。今年7月20日,本报《车主停车难城建停车场却缘何遇冷?》对此现象进行报道。记者昨日获悉,虽然境遇窘困,市区这几处城建停车场还将继续发挥它们的“职能”,并收取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已经市物价局批准。明年1月1日起,在市区城建停车场停放车辆将被收取最低5元的费用,收费有效期3年,到期将视情况重新报批。
据了解,此前,莆田市城建停车场管理公司递交有关报告,申请延长莆田市区机动车道路停放及公共停车收费标准期限。为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莆田市物价局对该申请予以批复。下月起,在龙脊山、诗山、西庚、LNG等城建公共临时停车场所停放车辆,小型客货车(12座以下或0.5吨以下)停放半天收取5元,一天收取10元。中型客货车(13~24座或0.6~5吨以下)半天收取10元,一天收取20元。5小时之内(含5小时)的按半天收费,超过5小时的按一天收费。
根据要求,停车场须在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物价等部门监督,收费须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停车场还须有专人管理,佩戴明显标志,指挥机动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