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立东 通讯员 周华 文忠
本报讯 明年起,二手车交易不用办理车购税过户手续。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国税局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将从2012年开始实施新修订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新办法与旧办法最大的不同是,删去了旧办法中车辆转籍、过户的相关规定。这意味着,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车辆发生二次买卖(即二手车交易)不再需要到国税部门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过户、转籍手续。
新办法同时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主发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损毁、丢失的,可持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等资料向原发证国税机关申请换、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