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陈斌
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荔城区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和荔城公安分局拱辰派出所民警在对拱辰街道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时,发现陈某和林某分别在位于该街道的陡门村浦南9号和西洙村新厝自然村110号的民房内私自卖汽油,是违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为。对此,执法人员根据有关法规对陈某和林某等两名非法业主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