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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2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准

 

本报讯近日,在庆祝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之际,国务院批准实施《厦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提出在创新两岸产业合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两岸贸易合作的体制机制、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创新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体制机制、创新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的体制机制等五大主要任务,以及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先行先试、创新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全面开放的体制机制等五大配套推进的重点领域进行改革试验。

《总体方案》赋予厦门推进改革的政策措施80多项、支撑长远发展的平台建设10多个,是厦门特区建设30年以来,涉及领域最广、政策措施最多、改革力度最大的一个综合改革方案。

——以上均据《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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