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邱也栩 通讯员 吴鹏
本报讯 记者从福州海关获悉,越南财政部日前公布了适用于2012—2014年阶段中国-东盟自贸区(ACFTA)进口税目表,未来3年实施的ACFTA税目表涉及优惠进口税目表全部9558种中的8900种税率。根据ACFTA税目表,进口自中国的大米、植物油、矿泉水、饮料、化妆品及一些木制品、钢铁制品(钳、锁、合页)、微波炉、电热水器等近200种商品的进口税率将由15%降至10%。
据福州海关统计,越南是福建省对东盟出口的第4大贸易伙伴。去年前11个月,福建省对越南出口15.9亿美元,同比增长57.6%,同比增速较同期对东盟出口整体增速高18.5个百分点。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是最大类出口商品,出口额达5.6亿美元,同比增长50.3%。
对此,福州海关有关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针对此次越南降税方案展开研究,积极扩大降税商品对越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