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永涵 周德庆 通讯员 曾坤锋 吴思
本报讯 冬季来临,杜某等3人眼见许多餐馆的狗肉生意异常火爆,欲发横财,结伙将购买的小面包车进行改装,流窜至福清市渔溪镇、江阴镇等地的村庄偷狗,两个月内4次作案疯狂盗狗28只,共获赃款2600余元。2011年12月9日,3人再次作案时被民警抓获。
2011年八九月份,犯罪嫌疑人杜某、王某合资购买了一辆小面包车,听说偷狗比较赚钱,于是就将小面包车的后座拆掉,然后加装铁笼,准备用于偷狗,并雇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一同作案。
2011年12月9日凌晨,3人再次驾驶改装面包车窜至福清市东瀚镇大壤村,盗走当地村民饲养的六只狗及一只鸭子。3人行窃后返回时被民警盯上,3人驾车拐进东瀚镇的一个村庄里,弃车躲进树林。凌晨6时,3人心想民警应该已经离去,放心地返回面包车,却被埋伏在附近的民警逮了个正着。民警在面包车上共扣押了6只狗、1只鸭子及作案工具等物。
日前,犯罪嫌疑人杜某、王某以及刘某被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予以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