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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造假应付瘦肉精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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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监管部门造假应付瘦肉精检查
酿震惊全国的瘦肉精案,河南获嘉县农牧局一官员为此获刑7年
 

N据《法制日报》

核心提示:

因在“瘦肉精”案中存在玩忽职守、受贿行为,近日,河南获嘉县农牧局畜牧股原股长刘金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去年3月,河南爆发震惊全国的“瘦肉精”事件:河南多个市县的十几家养猪场被曝违禁使用“瘦肉精”。国家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生猪检验检疫监管制度,为何仍会出现如此大的丑闻?刘金春一案,让我们看到了制度失灵过程的冰山一角。

平时从未进行过监管

获嘉县农牧局畜牧股的职责中,包括对“瘦肉精”进行监管。刘金春自2007年6月开始担任畜牧股股长一职。法院审理查明,刘金春在任职期间,没有认真履行上级部门及农牧局制定的对“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学名——记者注)等违禁药品的检测计划、组织实施以及监督职责,纵容、助长了辖区内养殖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的势头,致使含瘦肉精饲料猪肉被销售到江苏、上海等地,严重危害人们身心健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刘金春及其同事,还有当地养殖户的供述还原了“纵容、助长”的情况。2009年3月,根据河南省通知,获嘉县畜牧局制定了《专项整治瘦肉精的工作方案》,其中规定畜牧股负责协调瘦肉精专项治理,养殖场用药情况的监管,质管部门负责无公害企业瘦肉精的监管。但据刘金春供述,获嘉县农牧局里根本没有“质管部门”,“我们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才制定这个文件的,并没有具体去落实。”

刘金春承认:“因为我们没有对养殖户在饲养过程中,对饲料、兽药进行过检查,造成养殖户认为监管部门对他们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庇护。”

弄虚作假应付上级检查

因为日常监管没有到位,因此当有上级领导前来检查时,获嘉县农牧局如临大敌。2010年8月,农业部和河南省畜牧局先后到获嘉县进行“瘦肉精”专项检查,而这两次检查在刘金春及其同事的供述中,仿佛一场精心导演的“喜剧”。

获嘉县农牧局一名负责人供述,农牧局内部召开了几次会议,讨论主题是如何保证检查“万无一失”。

经过激烈的讨论后,这个负责监管“瘦肉精”的行政部门,形成了一个应付“瘦肉精”检查的一致方案:“养猪户自己去接尿,提前一天将尿样接出,自行检测确定没有问题的,将该尿样封装保存在冰箱里,等检查组一到将尿样加热一下,重新检测,这样能够确保尿样检测不出问题。”

会后,获嘉县农牧局分成4组针对要接受农业部瘦肉精检查的供沪养猪场进行摸底排查,并提前通知了养猪场。

这样的操作果然先后骗过了前来检查的农业部检查组和河南省畜牧局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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