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梁东红 陈清玉
本报讯 犯罪嫌疑人余丽某化名为“余婷”,在网上认识了受害者刘瑞某,通过QQ聊天,两人谈起了恋爱。2011年12月31日,余丽某以谈恋爱为借口把刘瑞某骗到涵江。当晚23时,躲藏在套房内的犯罪嫌疑人曾宪某、黄建某、黄香某、刘应某等人,见时机已到,便对受害者刘瑞某实施拳打脚踢,抢走其身上1.6万元人民币和4000多元港币。随后几天,刘瑞某被控制在套房内,被逼打电话给亲戚朋友,要求汇款,其间,刘瑞某亲友曾汇款7300元,全部被犯罪嫌疑人取走,涉案总额达2.6万元。
近日,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依法作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曾宪某、黄建某、黄香某、余丽某、刘应某以涉嫌抢劫罪提请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