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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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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
“十二五”期间不征房产税

 

N法制晚报

本报讯 房产税究竟什么时候开征?是面向少部分人征收,还是面向大多数人征收?前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倪红日在广东省科技图书馆的一个论坛上表示,“十二五”期间不征房产税。

倪红日说,自住的房子在一定的面积之内不征税。超过一定面积的,等于你多享受了公共资源,要征税。

作为财政领域的专家,倪红日曾参与中央高层关于房产税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她强调房产税的开征是肯定的,但短期内还没做好准备。

倪红日强调,“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是“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说明决策机构认为“十二五”期间房产税还不可能变为现实。她认为房产税在未来三四年内都不会开征,因为有大量的前期工作需要准备。

□相关链接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去年1月28日,重庆和上海,启动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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