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林益涵
本报讯 2月18日,城厢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检查城厢区东方商务酒店,发现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室内消防栓无水、部分水带缺失等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检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场所实施临时查封。
在查封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向单位负责人告知了查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和封条,对临时查封情况制作了现场笔录,并将查封过程进行了现场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