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3版:莆田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老汉怕坐牢 放言自己将断气
“微型报警器”边警免费安装
请来260人专门“发牢骚”
网吧发生口角 职校生刀砍三初中生
消防栓无水 酒店被处罚
挪用10万公款 民警被判2年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2年2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挪用10万公款 民警被判2年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林惠静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城厢区检察院获悉,日前,莆田市公安局某大队民警林某因利用经办案件的职务便利挪用扣压的赃款人民币10万元,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

据介绍,林某在任莆田市公安局某大队民警工作期间,利用承办一起诈骗案件的职务之便,将扣压的赃款人民币10万元挪用,私自借予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案发前,为掩盖挪用事实,林某未经批准擅自将扣压款人民币10万元退给报案人,隐瞒退款时间。去年10月份该案案发,林某挪用公款案经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林某有期徒刑2年。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