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陈如燕 周虹
本报讯 一年轻小伙通过购买木马程序,盗别人的QQ号,然后再冒充QQ主人,向其好友和家人借钱,骗取财物。近日,此人被连江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起诉。
2011年9月的一天,江某收到好友何某用QQ发来的借款信息。江某一口答应,并让朋友将1万元钱转到指定账户。当天下午,何某的QQ又发来留言,让江某再汇款5万元。这时,江某方知被骗。
原来,何某的QQ被陆某荣盗走了。21岁的陆某荣文化程度不高,却是个盗号的“网络高手”。他在网上通过网友购买了木马程序,并通过发图片、发邮件的方式将木马安装在对方电脑内,盗取QQ密码。等对方不在线时,他就登录对方QQ号,冒充Q主向好友和家人借钱。
检方查明,陆某荣采取此方式诈骗过两次,金额为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