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敏敏 毛朝青 通讯员 华大综
本报讯 路遇陌生人,以捡到钻戒分钱为由,实施诈骗。这种老骗局有一段时间没在福州出现了,可这几日又重现福州,昨日市民陈小姐再度中招,被骗9800元。
据华大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昨日傍晚6时许,福州华林路华林四桥公交车站附近,路过的陈小姐被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撞了一下。之后那名男子称,“刚才我捡到钻戒,你看到了吧,见者有份。”就在这时,来了另一名男子,到处寻找他丢失的钻戒,而捡钻戒的男子则称没看到。
“丢戒指”的男子离开后,自称捡到戒指的男子把陈小姐拉到一旁,并出示了钻戒和夹带的价值3万元的小标签。之后,他表示,为感谢陈小姐,愿意给1万元的酬谢费。他谎称身上一时没有这么多现金,自己的店就在五四路附近,愿意先把钻戒交给陈小姐保管,但要求陈小姐拿出身份证、借记卡、信用卡和手机卡等身上的贵重物品进行抵押。
男子离开后,陈小姐等了一会儿,未见对方回来,她意识到自己受骗了。随后,她赶忙去附近挂失借记卡和3张信用卡,但被告知前几分钟共被消费了9800元。细看那钻戒明显是粗糙的赝品,陈小姐赶紧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