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期作者 燃燃
2005年8月,一对结婚不到三年的南京小夫妻驾车出游,途中遭遇车祸,致使妻子高位截瘫。2008年至今,因漫长而无效的照顾任务让丈夫不堪重负,他四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存款,均被法院驳回。三八妇女节前夕,这起离婚案颇令人唏嘘。(3月5日《扬子晚报》)
婚姻是什么?有很多说法,但对一个高位截瘫的妻子和她的丈夫来说,婚姻更多的是考验,他们不仅要承受生活的实际困难,而且要承受他人异样的目光。这份精神与身体的双重煎熬,不是外人所能体会到的。
法官依法四次驳回丈夫的离婚诉求,更多的是强调家庭的稳定,特别是妻子权益需要保护。可问题是,丈夫的权益需不需要保护?他是否命该过饱受煎熬的日子?
妻子因为要生存,所以要留住婚姻;丈夫因为要生活,所以要离开婚姻。站在一方立场看问题,对方就都是不道德的。而这些都与婚姻的本质相去甚远,婚姻存在的意义在于双方互相搀扶,共同付出。
当然,一个人要重新生活,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丈夫大概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在妻子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情况下还要求分割共同存款,是很无情的举动。
法代替不了情,情也无法掩盖法。这起离婚案何去何从,就看男方的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