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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警察”强化法律威慑力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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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3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食品警察”强化法律威慑力的尝试

 

N王传涛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称,武汉将在全国率先组建专业执法队伍,在公安机关配备专门的“食品警察”,快速高效侦破食品安全重大案件,打造“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3月7日《北京晨报》)

食品安全问题牵动社会各界的心,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寻找解决顽疾的“良方”,出台各种强化监管与打击力度的措施,在法律层面,《食品卫生法》已升级为《食品安全法》……可即便如此,离公众期待的“食全食美”仍有一段距离,比如地沟油检测至今还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案。

在这个背景下,武汉拟设“食品警察”,可算作是有益尝试,它呼应了民众“吃得放心”的诉求,也必然会得到民众的支持。在理论上,“食品警察”至少有两大利好:第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常监管上升到司法层面,发挥更大的震慑作用。“食品警察”首先是警察,他的法律威慑力明显强于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违法犯罪分子可能不惧怕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但面对“食品警察”不可能不有所顾忌。对市民来说,假如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10求助,这无疑是雪中送炭,至少在心理上能得到前所未有的慰藉。

第二,可在很大程度上弥补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力量弱、设备缺等短板。目前体制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只设到县一级,且人员少,监管能力普遍不足。在公安机关组建专业执法的“食品警察”,将打破食品药品监管机制的瓶颈,极大增强监管、打击能力。

当然,作为新生事物,“食品警察”若付诸实施,仍有不少问题急待厘清,比如在权责上,“食品警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等如何区分?“食品警察”作为新警种,尚没有经验可循,如何敦促他们快速进入工作状态,早出成效,而不仅仅是多添一顶“大盖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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