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7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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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绳男”
“官员送子女出国”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
“食品警察”强化法律威慑力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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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3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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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送子女出国”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

 

N舒圣祥

今日人物:宗立成

上榜理由:该全国政协委员称“官员送子女出国”属于公民权利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宗立成近日表示,不应戴有色眼镜看官员子女。他认为,“把子女送到国外去,不要考虑是不是官员,因为公民权利都是平等的,如果是工人、普通公务员把子女送出国学习,这就无可非议,因为他是官员就要受非议,这是不公平的。”他还表示,官员也是久经考验一步一步走上这个位置,是我们的精英,应该得到更多尊重。(3月7日《新京报》)

宗立成委员的观点很新鲜,引发网友参与探讨问题:公众“非议”官员送子女出国,是否就侵犯了他们的平等公民权呢?

如宗立成委员所说,“官员送子女出国”本身没有错,只要不损害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确无可非议,更不该遭受无谓的指责。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尚未实施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公众对官员及其家庭情况一无所知,面对送子女出国的高昂费用,公众自然要问:钱是从哪里来的?

据检察部门披露的案件看,不少官员因为要送子女出国而收受贿赂,最后因贪腐锒铛入狱,为“防腐于未然”,也为了爱护官员,都非常有必要将官员送子女出国的情况公之于众。

“官员送子女出国”是公民权利,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这些官员也应承担告知义务:送子女出国所需费用从哪里来,是否合法所得。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官员送子女出国要想不受非议其实很简单,只需对外公布费用情况以及费用来源即可。可现实中,正是因为不少官员无视公众的知情权,这才导致非议的发生——这个因果关系不应该被颠倒。

中国老百姓大都是通情达理的,如果官员在子女教育上所要求的,只是“平等的公民权利”而不是超国民待遇,他们根本不会多说什么。但如果一些官员送子女出国的费用来历不明又拒绝说明,民众予以质疑,这不仅不是“非议”,而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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