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朱程程 吴舟
本报讯 多年前,林某和同伙一起抢劫他人,还把被害人踹下鱼塘,得手后潜逃将近20年,日前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1995年10月,林某伙同林某庆、林某鑫相约一起到仙游城关玩,三人在仙游赖店镇“翁母石”地段会合后决定雇辆摩托车代步。他们拦下了一辆摩托车,途中三人对乘坐的这辆崭新的摩托车起了贪念。几人使了眼色,决定把这辆摩托车抢到手卖掉,以满足三人挥霍之用。
随后,三人指使摩托车司机将车开往龙华镇仙门寺,企图利用寺庙幽静的特点做掩护实施抢劫。接近寺庙后,眼见四下无人,他们便在仙门寺山脚下下车,然后对司机进行殴打,还直接把司机踹下路边的一个鱼塘。看着司机掉落鱼塘并在里面上下挣扎着,林某跨上摩托车,载着两名同伙扬长而去。三天后,林某以1700元的价格卖掉摩托车,而经物价部门鉴定,该辆摩托车价值5200元。
摩托车司机脱险后,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不久林某庆与林某鑫被抓获归案,并已被判刑。而林某一直潜逃在外,逍遥了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