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理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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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资本市场热点问题
福建老股民致信证监会 现金分红要减免红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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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2年3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老股民致信证监会 现金分红要减免红利税

 

N本报记者 邱也栩

本报讯 郭树清出任证监会新主席后,为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提升对股东的回报,证监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人评价新官上任的第一把火就抓住了市场的本质。

不过,近日福建资深老股民龙天寅对此有不同看法,他于3月11日致信郭树清——《改革现金分红旧制度,开创价值投资新局面》,信中提出,重复征税和除权处理,导致当下重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只会“好心办坏事”,希望证监会向有关部门提出减免现金分红税,并改善相关除权的规定。

13日,龙天寅获得证监会回复:“非常感谢您的意见建议!谢谢您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关心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虽然证监会的回复有点官样,但是令龙天寅感到欣慰的是,15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回应网友“两会”期间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热点问题时,其中就有正面回答他所提的现金分红税和除权除息问题。

□延伸阅读

为何现金分红两边不讨好

据龙天寅介绍,促使其写公开信的冲动源于3月9日,他前往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临时股东大会。会上,股东们纷纷表示要求获得真金白银的回报,不要高送转。

龙天寅则认为,高送转实质是股东权益的内部结构调整,公司的基本面并没有变化,而是人为地制造了炒作热点,高送转炒作带给投资者虚假繁荣景象。

不过,现金分红,上市公司不愿意干,广大投资者更不欢迎,原因究竟何在?

龙天寅认为,根据现行的税收制度,凡是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投资者必须上缴10%个人所得税。这就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因为现金分红源于税后利润,在现金分红前上市公司已经缴纳了公司所得税。

另外,根据交易所规定,实施现金分红后的股票要进行除权处理。比如说股价10元股票,在实施每股1元的现金分红后,经过除权处理,股价就变成9元。股价少了1元,收到的现金只有0.90元(因为被扣除了0.10元的分红税),也就是说,投资者的腰包缩水成9.90元。

“公司觉得很冤,掏出了钱,股东并没有因此而增加收入;投资者觉得更冤,投资了一年好不容易盼到年终分红,腰包没有鼓起来,却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龙天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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