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张国明 薛惠桑
本报讯 去年3月份,莆田市区一家旅社内发生一起惨案,21岁的河南小伙小峰(化名)持刀将女友和她的闺密刺倒在地,见女友倒在血泊中后,小峰又持刀自杀,在捅腹部、割手腕仍未果后,他逃离现场,6天后在河南被警方抓获。记者昨日获悉,这起备受关注的惨案已审理终结。近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小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3.341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