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期作者 燃燃
近日晚,山东胜利油田第一中学13岁初三女生莹莹(化名)从家中五楼跳下身亡,其父母称孩子跳楼与学校要求剪短发有直接关系。学校表示留短发是校园文化,进校园上学必须遵守学校规定,而且出事地点在学生家中,学校不承担责任。(4月16日《齐鲁晚报》)
校规与个性,个性与生命,可以经由这条新闻洋洋洒洒论述很多,然而这样的冷静论述显得冷血,也无法挽回莹莹本不该逝去的花季青春。
社会由这样那样的规则构成,有些规则确实很白痴,甚至反人性,对有个性的人来说,不亚于苦刑。具体到莹莹,她的头发刚到脖子处,还没到肩膀,我们不知道为什么校方连这样的头发都不放过,偏要按照他们的标准剪短?
面对僵化可笑的规则,必要的反抗与嘲弄是可以的,也是必须的,但以命相搏,值得么?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莹莹如此轻易地为头发赴死,就是因为对生命所尝甚浅,不懂珍惜所致。
当学校失职,无法展开生命教育时,家庭必须作出及时的弥补,告诉孩子: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死才有价值。同时还要教会他们理性抗争,对规则有不同看法,可以采取很多途径表达,而非一死了之——这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