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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利嘉电子城 偷拍设备当街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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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利嘉电子城 偷拍设备当街兜售

 

N本报记者 张志宏 肖春道 实习生 李佳玲

本报讯 夏日将至,不少爱美的女性纷纷换上热裤短裙,但女士们在更靓丽动人的同时,也可能遭到坏人的偷拍。昨日下午,本报968111热线接到不少市民反映,福州大利嘉电子城的门口,有几家商贩在此设点,公然向路过的市民兜售偷拍设备,引来很多人购买。一些女性市民对此十分担忧。

偷拍器十分隐蔽很难觉察

“这个像钥匙扣一样的偷拍机只要130元,800万像素,拍摄效果非常清晰!”昨日下午,当记者来到福州大利嘉电子城门口时,一个摊点的人员极力向围观的人介绍着。他还现场进行展示,用手上伪装成钥匙扣的偷拍机进行拍摄,随后将拍摄的片段在电脑上展示,拍摄的效果比较清楚。在现场,就有几名围观者掏钱购买了这款偷拍机。

记者看到,这款伪装成钥匙扣的偷拍机和电动车遥控器没什么两样,只是在底部多了一个摄像的孔,使用者只要轻轻按动伪装成开锁键的开机键,等橘黄色的指示灯闪三下就进入了拍摄状态。这样的钥匙扣抓在手上拍摄,确实很难让人觉察。

不少小摊有卖款式多样

在小摊前,摊主还向记者介绍了其他款式,除了伪装成钥匙扣的,还有伪装成纽扣的、优盘的,甚至还有做成手表样式的。据其介绍,除了这些偷拍机,他还有窃听和定位的机器,只要将机器放到别人的家中或者车上,就可以用手机进行遥控定位和窃听。

记者在大利嘉电子城门口看见,这里共有3个摊点在兜售此类偷拍设备,为了“检验”偷拍效果,记者当场进行了试验。当记者拿着偷拍器对来柜台买东西的两名顾客开始拍摄时,两名顾客看上去却毫无察觉,但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已经被拍下来。

其中一个摊点的工作人员一边打开上传到电脑的偷拍视频,一边笑着说:“夏天马上到了,要是拿着这样的设备上公交车,拍摄那些穿短裙的美眉轻而易举!”

偷拍涉及侵权但监管弱

公然买卖偷拍器材是否合法?根据我国《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然而,对于市场上买卖偷拍器的行为,监管的力度还比较弱。

福州警方表示,对于销售此类产品的行为,公安部门还没有监管的权力。但是,如果使用者利用偷拍器拍摄的内容对被偷拍人进行敲诈勒索或者威胁等,就触犯了法律,警方就有权依法追究使用者的责任。

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郑宝胜律师认为,如果这些偷拍器材还兼具“窃听”这类公安部明文规定的严禁功能,按照法律相关规定,销售行为涉嫌违规。如果只作为公共场合普通监控工具,法律规定只看产品是否合格,产品合格、手续齐全便无异议。但律师表示,如果使用这种器材侵犯别人隐私权,就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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