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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现两批次“毒胶囊”
《药品管理法》需查漏补缺
彻查毒胶囊不留死角 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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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彻查毒胶囊不留死角 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

 

N新华社 人民网

记者21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有关部门正在全力以赴查控铬超标药用胶囊问题产品,有关检查检验、查处工作以及打击犯罪的情况,将实事求是地及时向社会公布,回应社会关切。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连日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封存问题产品,全面排查药用明胶和胶囊生产使用过程中的隐患;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已按要求停用、封存问题产品。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和有关人员正在进行侦查。

21日上午,有关部门再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工作安排,主要措施有五项: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形成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公安、监察、卫生、质检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办案的工作机制,全面清理整顿明胶生产和药用胶囊生产使用情况。

二是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派出多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再次赴浙江、河北、江西等地,督促当地政府对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加快调查。

三是继续全面开展药用明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和产品的排查检验工作。

四是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深入检查所有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特别是要彻底排查在购进和使用药用胶囊中可能存在的隐患,不留死角;对胶囊剂药品进行严格抽验,坚决防止不合格药品的销售使用。

五是依法严肃查处涉案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对检查过程中不配合、隐瞒事实、调换样品、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从重查处。监察机关对失职、渎职行为已着手进行调查,并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强调,对内部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查处不到位的人员,坚决予以追究责任。有关检查检验、查处工作以及打击犯罪的情况,将实事求是地及时向社会公布,回应社会关切。

□相关新闻

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 召回及暂停使用毒胶囊

卫生部昨日发布公告,要求对媒体报道的13个铬超标产品召回和暂停使用。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配合药监部门,召回通知附件所列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检验不合格批次药品;要立即暂停购入和使用通知附件所列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购入和使用;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4月19日印发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立即暂停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卫发明电〔2012〕6号)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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