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1版:国内网事/今日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被取消高考英语听说成绩
大连机场出奇招 美女拉拉队员跳操安抚滞留旅客
美女拉拉操
网友说话
一丝不挂的景区营销
□读者反馈
湖南一公安局长告网民诽谤 一被告获刑2年
公安局长告网民诽谤判决宜审慎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4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一公安局长告网民诽谤 一被告获刑2年

 

N中新

本报讯 因无法忍受访民胡连友、魏爱国在网上多次发帖,控诉自己及下属涉黑、暴力执法等,湖南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与该局政委陈毅强、下辖派出所民警卿良杯一起,分别向当地法院起诉胡、魏二人诽谤,并要求其道歉。24日,经东安县法院一审判决,胡连友诽谤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6日,同被列为被告的另一名访民魏爱国的案件也将一审开庭。

提到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访民的初衷,郑航表示,此举是为了撇清自己滥用公权力的嫌疑。

今年59岁的胡连友,系湖南东安县新圩江镇人。通过查询,记者在互联网上找到了3篇发表于2010年11月份的帖文。在这些帖文中,多次提到“法盲公安局长充当黑保护伞”等内容,其中还对东安县公安局长郑航等人指名道姓。而从2011年4月开始,魏爱国也先后在百度、中华论坛等发表“东安黑恶势力猖獗,谁来此地打黑除恶”等帖子。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