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本报讯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3名干部——两名局长和一名执法大队长因过年收石板材矿主的红包,近日被罗源县法院判刑。其中一名局长还有3年就退休,因收了14.5万元的红包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另外两人被判处缓刑。他们收了钱后,为无证采矿或采矿证到期的矿主办理审批手续。
据罗源县法院经办法官介绍,罗源县国土资源局两名前任局长和一名执法大队长,连续几年在春节前夕收了当地矿主拜年的红包。送红包的矿主有的是无证采矿,有的是采矿证到期想延期,还有的是想超出可开采范围越界采矿。这3名干部收了红包后,帮矿主办好采矿审批手续,批准其继续开采。两名前任局长分别收了14.5万元和7.1万元红包。前者还有3年就退休,在调离县国土资源局后被查出,被判了有期徒刑3年;后者当时被查出问题时还在岗位上,被判缓刑。之所以两者判处的刑期不同,除了受贿的数额不一样外,还与两人退没退赃款有关。此外,国土资源局一名执法大队长收了5.7万元红包,也被判缓刑。
据法官透露,这几名受贿者收红包通常在办公室或家中,东窗事发的原因,一是投案自首,二是相互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