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阳 通讯员 尤伟凤 付严
本报讯 在福州买的一箱牛奶,外包装和里面的独立包装中,竟然有三个生产日期,这一件蹊跷事就发生在消费者刘先生身上。
4月29日,刘先生在福州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箱某品牌高钙牛奶,价格45元。外包装注明2012年1月3日生产。但打开外包装后,发现其内的牛奶小包装竟有两个不同的生产日期,分别为2011年12月28日和2012年1月8日。刘先生当即与该品牌厂方及超市方联系,对方一直表示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不予处理。消费者不认可,遂向12315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前往该超市检查,未发现该种牛奶。现场促销员说上述规格产品属旧包装,已促销销售完毕。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超市负责人及厂方代表前来调解。厂家认为确实存在小包装内的生产日期与外包装上所标注的不一致的问题,但因已开箱、外包装已破坏,无法确认是否原厂装箱,不排除运输环节是否存在包装破损,流通环节工人在不了解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重新包装的可能性。经调解,厂方同意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并赔偿两箱牛奶。消费者表示接受。此外,执法人员责令厂方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规范标志使用;要求超市方严把进货关,应当不定期抽查上架产品,并在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促销时对消费者进行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