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陈锟
我想问
“16年前我妈妈捡回一个男孩,抱回之后发现是弱智儿,现在他已经17岁了,生活仍不能自理。16年来,我的家人从没一句怨言,但现在我们家条件每况愈下,实在没能力再抚养他,想把他送到福利院去,不知道这样做行不行?”
家住永泰的林女士目前一直纠结于此事,她说,母亲发现抱回来的男孩快两岁了还不会叫妈妈,而且走路也跟其他孩子不一样,带到医院检查后才发现,原来是愚型儿,就是平常所说的弱智儿。
林女士说,十几年来,她和她的母亲轮流给弱智的弟弟喂饭,擦洗身子,一晃16年过去了,妈妈的身体不如以前了。
“虽然心里舍不得弟弟,但现实条件让我们不得不放弃他。不知道福利院能否收养?”林女士问道。
我来答
卓文彬福州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女士的弟弟虽然没有合法的领养手续,但这十几年已经建立起明确的领养关系。林女士的母亲就是监护人,抚养责任应该由监护人承担,而不是福利院。”卓律师说。
如果是和福利院有相关协议,领养之后发现是弱智儿的话,可以按照协议解除领养关系。同时卓律师也建议,办理领养手续之前要慎重,做好体检,领养后就要承担起责任。
之后,主持人联系了福州市儿童福利院和第二福利院,工作人员说儿童福利院收养对象为0~14周岁、无监护人的儿童。林女士的弟弟已超过年龄,不在收养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