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洪德木 通讯员 吴东旭
本报讯 弟弟牟某盗窃、抢劫,还殴打他人,姐姐知道后,感化并劝弟弟自首。日前,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牟某盗窃、抢劫两罪并罚有期徒刑8年9个月。
2011年11月,一个寒冷的冬晨,一对青年男女结伴走进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的大门,原来是牟某在其姐的陪同下投案自首。5年前,牟某多次伙同他人入室盗窃、抢劫,更在作案过程中殴打被害人,事后逍遥法外。2011年,牟某姐姐获悉弟弟触犯法律逃亡多年,极力规劝弟弟,并耐心地做其思想动员工作。在姐姐的感化下,牟某终于在姐姐的陪同下主动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