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洪德木 通讯员 陈敏 黄祖英
本报讯 逼迫他人一起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并以拘禁的方式非法剥夺对方人身自由,近日,涵江区检察院对雷某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从2011年6月开始,受害人田某、姚某等人先后被以来涵江打工、包工程等名义骗至涵江区涵西街道某传销窝点。而雷某系该传销窝点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他们所住的套房钥匙,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并为受害人授课,同时要求受害人缴纳2800元的上线费或要求他们骗亲戚朋友来涵江加入该传销组织。